債務易的資料來源政策
本站涉及金錢的內容——收費、利率、年期、法定門檻——每一項都必須說得出來源。本頁說明我們採用哪類來源、如何排定優先次序,以及在缺乏資料時如何處理。
來源分級
按可查證程度分為四級,高級別優先:
第一級:法例與官方文件 《破產條例》、《放債人條例》等成文法;破產管理署、公司註冊處、香港會計師公會、金融管理局、消費者委員會的公開文件及登記冊。這類來源可直接引用,並標明查閱日期。
第二級:機構自行公佈 銀行、財務公司、會計師行、律師行在其網站或產品說明書公佈的收費及條款。可以引用,但必須標明「按〇〇公佈」及日期——因為這些資料隨時會變。
第三級:機構的市場宣稱 例如「全港市佔第一」、「成功率九成」。這類數字不會當作事實記錄。若需提及,會明確寫成「該公司自稱」,並指出是否有獨立來源可供核對。
第四級:市場觀察區間 由多個公開來源歸納所得的常見範圍(例如 IVA 總費用的市場區間)。必須標示為「市場常見範圍,僅供參考」,不會寫成單一確定數字。
沒有資料時的處理
直接寫「未公開」或「未能核實」。
我們不會以「業界一般」、「大約」這類措辭去填補一個實際上沒有來源的數字——因為讀者會將其當作實數。一個空格比一個編造的數字有用。
標註方式
- 具體金額或利率:附來源及日期,或標示「市場常見範圍,僅供參考」
- 法定門檻(例如 IVA 需要佔債務總額 75% 的債權人同意):引用法例,不加修飾
- 程序時間:清楚區分法定時限與實務觀察
- 機構資料:附可查冊的登記資訊;查不到則說明查不到
更新頻率
| 資料類型 | 更新做法 |
|---|---|
| 法例、法定門檻 | 有修訂時更新 |
| 政府登記冊資料(牌照、註冊) | 引用時查核一次,並標明查閱日期 |
| 機構收費 | 標明公佈日期;讀者應以機構最新公佈為準 |
| 銀行產品條款(利率、迎新) | 變動頻密,一律標明日期並提醒核對 |
我們不會假裝所有頁面都是即日更新。頁面上的更新日期就是實情。
為何要訂得這樣嚴
兩個原因。
第一,債務與借貸屬於錯誤代價極高的題目。一個錯誤的收費數字可能導致讀者選錯方案,或被人用作推銷理據。
第二,本站沒有任何商業收入——不收機構費用、不收轉介佣金、沒有廣告、沒有聯盟連結(詳見編輯政策)。沒有商業壓力,準確度就是唯一需要守住的東西;相對地,我們亦沒有任何理由美化或貶低任何一間機構。
發現錯誤
請電郵 [email protected],並附上可查證來源。核實後我們會更正並更新日期。
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財務或法律建議。